HI,你好,欢迎来到九蚂蚁!

首页 > 九蚁说 > 申办指南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续期提醒

阅读量:
时间:2021.03.20

    为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续期工作,特提示如下:
    一、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未在此规定期限内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
    二、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应当提交已开通电信业务的有效证明材料。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开通电信业务的,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许可证上所载明的各项电信业务种类,有部分业务已开通、部分业务未开通时,已开通的业务有效期届满予以延续,未开通的业务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
    三、企业提交延续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时应对其材料真实性负责,包括开通业务的证明材料。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延续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有效期届满电信管理机构不予延续,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九蚂蚁
  • 专利转让
专题信息

北京秦云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6-2023 九蚂蚁 9mayi.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0459号-8  京B2-20171056 | B2-20190585 | 京公安网备11011402012062号

客服邮箱:kefu@9mayi.com 或致电:400-825-825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287338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9mayi.com

微信一键下单

随时与客服沟通服务

0
在线咨询客服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