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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表演等属于互联网文化产品,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经营单位应当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从您的表述看,还不能了解贵公司具体的业务内容。 据了解,为加强网络表演产品及活动的管理,近期会对从事网络表演的形式、内容、管理方式等内容进行规范。目前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事项,已取消关于注册资金的要求。如按规范您单位产品内容属于文化局的业务管理范畴。 更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申办问题,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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