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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溪
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但可以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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