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你好,欢迎来到九蚂蚁!

当前位置:首页 >> 九蚁说 >> 问答

哪些商品的商标必须强制注册?

赵* 回答(1)
史*波

我国现在实行强制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主要指两类:一是人用药品,二是烟草制品。

《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施行后不久,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1983年9月23日颁布,1983年 11月1日实施),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没有注册商标的产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根据该条例的规定,从1983年11 月1日起,卷烟、雪茄烟也应当实行强制注册商标制度。1991年《烟草专卖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1992年1月1日实施)取代《烟草专卖条例》,但《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仍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修改《药品管理法》时,取消有关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规定。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修改《商标法》时,对有关强制注册商标的规定未作修改。随后第二次修改《商标法实施细则》时,也对有关强制注册商标的规定未作修改。根据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但《商标法》和《药品管理法》都是特别法,究竟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还是自愿注册商标,两部法律均未作明确的规定。但由于《药品管理法》未对药品强制注册商标作出规定,而《商标法实施细则》仍规定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人用药品强制注册商标适用《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法理上也并无不妥。之后的我国商标行政管理工作也是按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来执行的,即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对违反此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其商品销售和广告宣传,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封存或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10%的罚款。

北京秦云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6-2023 九蚂蚁 9mayi.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0459号-8  京B2-20171056 | B2-20190585 | 京公安网备11011402012062号

客服邮箱:kefu@9mayi.com 或致电:400-825-825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287338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9mayi.com

微信一键下单

随时与客服沟通服务

0
在线咨询客服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