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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昇
1、仅从你提供的图,看不出两者的关系;2、任何专利都不可以拿公知的技术来申请保护。在该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如果第一种产品已经存在,那就不存在侵犯该专利的问题——不管这个专利有什么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不管它的权利保护范围是什么。除非你对第一种产品又做出了改进,正好这种改进落入了该专利的保护范围,那就侵权了。3、判断该实用新型是否成立,要看它的权利要求是什么。如果你认定它与以往技术相比,没有任何进步,你可以向专利局申请该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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