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你好,欢迎来到九蚂蚁!

首页 > 九蚁说 > 行业知识库

对于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四个误区

阅读量:
时间:2020.03.27
文章摘要: 对于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四个误区,国家税务总局近年来推出关于纳税信用一系列政策规定,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税人对自身纳税信用越来越重视,但仍有不少纳税人在日常办税实务中,对纳税信用评定存在理解误区.

      国家税务总局近年来推出关于纳税信用一系列政策规定,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当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这一税收理念已深入人心,纳税人对自身纳税信用越来越重视、越来越关注。但仍有不少纳税人在日常办税实务中,对纳税信用评定存在理解误区。

  一、我一年纳税也不多,几万块钱,所以我肯定评不上a级纳税人了。

  误解。

  分析:不少纳税人认为,入库税款的多少直接决定纳税信用评价的得分。我们来看看纳税信用登记评定的过程和依据。

  依据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的按月采集、记录和收集,作为纳税信用评价打分的依据。这里采集纳税信用信息,既有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也有税务系统内信息和税务系统外信息;其中的税务系统内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是指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非经常性指标信息是指税务检查信息等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不经常产生的指标信息。

  正解:纳税人缴税多与少,不会直接造成纳税信用评价的加分或减分;纳税人没有按期申报或没有按期足额缴纳税款,才会直接造成纳税信用评价扣分。

  二、我今年接受了税务检查,所以信用评价我肯定要扣分了。

  误解。

  分析:不少纳税人认为如接受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纳税信用评价肯定要扣分,结果肯定不理想。这一理解是错误的。

  依据政策,纳税人有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的义务,应主动配合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地向税务机关反映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并按有关规定提供报表和资料,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不能阻挠、刁难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同时,类似于刑法的“无罪推定原则”,纳税人接受税务检查,并不代表纳税人一定有税务违法行为,也就未必造成纳税信用评价扣分了。

  正解:纳税人有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的义务,接受税务检查这一行为不直接造成纳税信用评价扣分;经税务检查发现纳税人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做出税务处理决定时,才会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扣除相应分值。

  三、今年我有三个月没有按期申报,那我今年未申报要扣一次分吧?

  误解。

  分析:未按期申报这一信用评价指标是按税种按次扣分,而不是按类别扣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例如,纳税人发生未按期申报这一行为时,纳税信用评价按税种按次扣5分。如果纳税人当年有三个月增值税未按期申报,那么纳税信用评价要扣去15分,而不是扣去5分。

  正解:纳税信用评价体系中,诸如未按期申报等指标是按发生次数扣去相应分值,而不是按发生同一类型行为扣去相应分值。纳税人在实务中要注意,如发生扣分事项,要及时处理、及时补救,不能置之不理,避免纳税信用评价扣分越积越多。

  四、我做法人的一家公司被定为信用等级d级,大不了这个户头我不用了,开个新户就行了。

  误解。

  分析:依据政策规定,d级企业直接责任人在企业被评价为d级之后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仍评价为d级。被评定d级的纳税人应当主动应对,查找问题、纠正错误,积极努力修复纳税信用,提升信用等级。

  正解:评定为d级的纳税人应加深对纳税信用的理解和认识,努力修复纳税信用,加强涉税风险意识、降低涉税风险,提高税收遵从度;而不是通过“换户头、开新户”等方法试图躲避信用等级管理。

  上述便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对于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四个误区”相关资讯,如有相关疑问直接拨打→400-003-0039←获得一对一服务咨询服务。如果这样还不够,不如尝试扫码关注九蚂蚁公众号。

九蚂蚁

北京秦云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6-2023 九蚂蚁 9mayi.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40459号-8  京B2-20171056 | B2-20190585 | 京公安网备11011402012062号

客服邮箱:kefu@9mayi.com 或致电:400-825-825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287338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9mayi.com

微信一键下单

随时与客服沟通服务

0
在线咨询客服
TOP